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,請參閱。
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報名期間自114年9月1至114年9月15日止。
申辦作業及表件下載網路申請平臺網址為 https://cip.ntcu.edu.tw
(一)資格: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校,符合清寒條件 之原住民學生(戶籍證明上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身 分註記者)。
(二)上揭實施要點所稱清寒,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 總額在新臺幣(以下同)50萬元以下者。本助學金計入家 戶年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者一父母(或繼父 母、同性配偶)。
1、家長毋須檢附相關所得證明,原住民族委員會將逕請 財政部進行比對。 2、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應請領學產基金會學生 助學金,惟不符學產基金會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 民學生,得申請本助學金(請勿重複申請,原住民族委 員會將比對申請學生名冊和學產基金申請名冊進行檢核)。
請參閱附件。
附件
教務處 2025/09/04 ~ 2025/10/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