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有關114年軍公教員工調薪案,依據高雄市政府114年4月25日高市府給字第11402140100函(如附件)辦理調薪事宜,出納組已於114年5月9日發給114年1-5月份薪金調薪差額費
  2. 114年6月份薪金費為調薪後薪資
  3. 114年1-5月份薪金調薪差額MAIL通知單備註「依113年薪資調整,補發已支給月份差額」更正為「依114年略以…」,係薪資系統程式設定,出納組無權限更改程式,俟廠商更新程式,有需要更正後紙本通知的同仁,請洽出納組(分機13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