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校長室|
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(下稱衛福部社家署)未成
年懷孕相關服務資源,請各級學校善加運用並加強宣導,
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6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
第1090068503A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利各界瞭解未成年懷孕相關服務資源,衛福部社家署官
網「家庭支持」主題專區之「未成年懷孕服務專區」上傳
服務流程圖、轉介表單、諮詢專線及求助網站等資訊,請
善加運用並加強宣導。
三、知悉學生懷孕時,請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4-1條及教育
部所訂「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」規定,採
取必要之處置措施,協助學生完成學業,落實維護懷孕學
生受教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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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0-07-09
{{ $t('FEZ014') }}2020-08-08|
{{ $t('FEZ004') }}2021-02-2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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