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事務組
{{ $t('FEZ002') }}總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高市教健字第10931979700號函所稱「高雄市高中職以下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校園開放原則」,請各校務必配合至109年5月3日(星期日) 止, 高中職以下校園暫停對外開放,並加強校園防疫措施及內部控管機制,以維護師生安全。
二、前開內部控管機制如下,請學校配合因應:
(一)學校相關出入口及圍牆應公告「即日起本校校園全面暫停開放」,並視情況懸掛公告布條及於學校網站載明暫停對外開放期間,以周知社區民眾配合辦理(請全面檢視,並落實辦理)。
(二)校外人士「非因公務,一律禁止進入校園」,倘因公需進入校園者,應採「實名登記並佩戴口罩」,如有發燒情況不得進入校園。
(三)校內教職員工及學生倘於例假日及非學習時間因公到校者,請學校務必確認人員管制機制,除建議得採事前申請制外,仍應落實「實名登記」,且如有發燒情況亦不得進入校園。
(四)請學校指派人員加強校園巡邏,針對例假日期間更應確實執行門禁管制,其非經核准之校外人士仍執意進入校園時,請學校先行柔性勸導,並視情況逕向警政單位尋求協助,由警方到場協助勸離。
(五)另依「傳染病防治法」第37條及第67條所述相關管制措施,請學校針對是開人員記錄勸離情況,以利衛生主管機關得依實際違反情事續處罰鍰事宜。
三、因新冠肺炎疫情變化,請學校隨時留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市府公告,即時調整並配合相關防疫作為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0-04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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