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復健輔導組長吳汀原
{{ $t('FEZ002') }}輔導處|
[輔導處公告]請各班推薦同學參加本市110年各級學校慈孝家庭楷模暨表揚活動
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各級學校慈孝家庭楷模暨表揚活動,得由當事人採自我推薦或被推薦,擇一方式辦理。
轉知各班與各處室主任,若有本校慈孝家庭楷模請協助提出申請(校內110年1月4日前提出申請),由本處召開「110年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會」(預計110年1月6日召開),審查後,由學校推薦。若後續榮獲本市慈孝家庭楷模決審通過之30名得獎學生,頒發獎學金新台幣1萬元整,請相關人員踴躍推薦。
相關公文如下與附件,請踴躍推薦。
主旨:檢送「本市110年各級學校慈孝家庭楷模暨表揚活動實施
計畫」乙份(如附件),請各校薦送1-3名(至多3名),並
確實依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108年起教育部停辦全國慈孝家庭楷模決審及表揚活動,本
市為鼓勵家人彼此表達關懷及慈愛並落實家庭教育之精
神,續辦旨揭活動,合先述明。
二、旨揭計畫選拔對象,以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國立、
公私立學校)分高中職、國中及國小學生3組,5年內未曾
獲內政部「孝行獎」、教育部「孝親或慈孝家庭楷模」初
審或決審表揚以及本市各級學校慈孝家庭楷模決審表揚之
學生家庭,由學校各薦送1-3名代表參加選拔。
三、本局110年度由本市大寮區大寮國小承辦,採紙本收件及評
選方式辦理,110年1月20日(三)下午5時前截止收件,作業
程序如下:
(一)學校推薦作業:得由當事人採自我推薦或被推薦,擇一
方式辦理,經由當事人就讀學校之「110年慈孝家庭楷模
選拔會」審查後,由學校推薦,原則上薦送1-3名(至多
3名)。
(二)報名及送件程序:
1、填妥慈孝家庭楷模推薦書(如附表),並請校長核
章。
2、將推薦書用紙本方式,一式三份(包括一份正本二份影
本),以公文交換或郵寄至高雄市大寮區大寮國小輔導
室(83160高雄市大寮區大寮路740號),並於信封封
面註明報名「高雄市110年各級學校慈孝家庭楷模選拔
活動」,以掛號郵戳為憑,逾時不收。
3、另至本市「資訊服務入口網電子表單」填寫推薦者基
本資料(慈孝家庭楷模電子表單編號【10219】)俾利
彙整各校推薦名單及相關檢核作業。
(三)為鼓勵各校推薦慈孝家庭,榮獲本市慈孝家庭楷模決審
通過之30名得獎學生,頒發獎學金新台幣1萬元整。
(四)另推薦書之「家庭互動溫馨事蹟」寫法,可參閱本局家庭
教育中心網站(網址http://ks.familyedu.moe.gov.tw/)
/下載專區/全國慈孝家庭楷模得獎名錄(含得獎事蹟)。
(五)有關本市報名推薦書內容疑義,請逕洽家庭教育中心陳
映年,聯絡電話:(07)740-9350分機23;推薦書收件
方式等相關事宜,請逕洽本市大寮區大寮國民小學輔導
處林佳蓉主任,聯絡電話:(07)788-1062分機5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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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0-12-14
{{ $t('FEZ014') }}2021-01-13|
{{ $t('FEZ004') }}2021-04-1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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