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孫懿凡
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重申教育局訂定之「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強化 教師進修研習效能實施計畫」
二、政策課程研習:依教育部、本局暨其他政府機關因應政策需要規劃辦理,由本局各科室及國教輔導團、特殊教育資源中心、資優教育資源中心、創造力學習中心、資訊教育中心、國際教育資源中心、英語教育資源中心、其他中心學校等,規劃或委託辦理之各項研習,教師應積極主動報名參加,至少每學年擇選8小時。
三、有關每學年政策研習8小時及校本研習20小時,儘可能 利用學期中及寒暑假期間參加,如無法於前項時間參加者,教育局同意教師利用假期或週末等公餘時間參加前開研習,准予補休課務自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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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0-02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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